关于开展“十月红色革命歌曲演唱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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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10-17
  
 
 
	关于开展“十月红色革命歌曲演唱月活动”的通知
 
高一、高二年级各班:
    为了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继承和弘扬革命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高尚品质,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爱校情感,学校决定在高一、高二年级开展“十月红色革命歌曲演唱月”活动。
活动要求:
    1、高一、高二年级每天第五节课前十分钟各班拉歌(教师进教室上课时结束),每天晚自习前用十五分钟左右时间教唱校园和革命歌曲,十月底分年级进行“红色革命歌曲合唱比赛”(比赛通知细则另行通知)。
    2、演唱歌曲见龙泉中学歌曲读本。
    3、演唱活动从本周开始,各班要保证唱歌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并要认真完成,形成常规。
    4、各班文艺委员具体负责组织,各年级文艺部要组织检查,及时通报每天各班完成的情况,并作好记载,学期结束时上交学校体卫艺处,学校将对活动组织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
  
	            政 教 处
	            体卫艺处
	            团    委
	            2008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