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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龙泉中学南校食堂托管服务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9952  日期:2019-12-02

荆门市龙泉中学南校食堂托管服务招标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荆门市龙泉中学委托,拟就荆门市龙泉中学南校食堂托管服务招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HBYH2019-CSKK
2、项目名称:荆门市龙泉中学南校食堂托管服务招标项目(二次)
3、托管服务费:一楼按合同期内年度营业额的百分比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营业额的4%至5%,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承包服务费:二楼特色经营承包按合同期内年度营业额的百分比进行报价,报价最低限价为营业额的15%,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托管服务:三楼为教工餐厅,不提营业额,无需报价
4、服务范围:食堂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要求:服务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学校全面监管,不担经营中任何风险。
6、服务周期:一年,本项目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2”模式。在合同期满前 30 天,经甲方对乙方在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与乙方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价。
7、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项目应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4、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办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关商品销售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大桥巷五金机电市场12栋5号门面二楼)报名。
(2)报名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信息截图、财务状况证明、近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7条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验原件交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磋商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9、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
   11、磋商地点: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荆门市龙泉中学
联 系 人:秦主任       联系电话:0724-2304308
代理机构: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电话:0724-609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