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慈善总会 荆门市龙泉中学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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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06
荆门市慈善总会
荆门市龙泉中学 公告
慈善“阳光班”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资助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学业的希望工程。今年省、市慈善总会继续在市龙泉中学开办慈善“阳光班”,由劲牌有限公司全额资助,冠名“湖北劲牌慈善阳光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阳光班”规模及办班形式
全班招收50名阳光生,实行集中办班,集中教学管理。
二、“阳光班”招生对象
(一)中考成绩达到本校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孤儿、城乡低 保户家庭子女及贫困优抚对象子女;(三)本人 思想品德优良。
三、“阳光生”招录程序
(一)本人申请:中考成绩公布后,持中考成绩复印件和家庭贫困证明向本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媒体公示:申请报名结束后,由市龙泉中学将“阳光班” 初选名单在当地报纸予以公示。
(三)审核批准:公示期间,承办学校把好特优关,市慈善总会把好特困关。对公示名单实行抽样调查,被举报特困特优不实的予以取消,由备选对象递补。审批由市慈善总会、承办学校、资助企业共同协商。
四、资助资金
(一)每生每学期资助2000元,分5个月发放,每月400 元,直接将现金打入学生卡中,用于必要的生活开支。
(二)受助时间为三年,每班60万元。
五、签订合作协议
省慈善总会为甲方,市慈善总会为乙方,市龙泉中学为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举办慈善 “阳光班”的有关事宜和要求签订协议,按协议 条款各司其责。